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不少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的第一反应是焦虑与被动。尤其是面对竞争对手以专利权发起的诉讼,被诉企业往往把精力集中在“怎么证明自己不侵权”上,却忽略了一条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局面的路径。佛山知识产权律师陈锡涛,执业十二年专注知识产权诉讼,代理过多起专利攻防案件,今天结合一桩真实案例,聊聊被诉方如何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掌握主动。
A公司是一家从事不锈钢管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在行业内经营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体。某日,A公司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竞争对手B某以侵犯某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主张A公司某款产品的外观与其专利设计构成近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对于A公司而言,这款产品库存量较大,一旦败诉,不仅面临赔偿,还可能波及公司声誉与市场销售。企业负责人一度陷入焦虑。关键时刻,A公司委托佛山知识产权律师陈锡涛团队介入处理。
接手案件后,团队并没有把工作局限在外观近似比对的常规抗辩上。通过深入分析涉案专利,陈锡涛律师发现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存在较大疑问。
在此基础上,团队确定了双线并行的应对策略:
其一,积极应诉。 针对侵权指控,组织专人进行详细的外观比对分析,准备充分的答辩意见,从整体视觉效果、设计特征等角度,论证被诉产品外观与涉案专利设计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其二,釜底抽薪。 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针对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团队检索了大量在先公开设计,包括国内外出版物、在先申请专利、公开使用证据等,提交了充分证据,用以证明该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无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关于外观设计授权的要求。
这一策略的核心逻辑在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且稳定。如果专利本身被宣告无效,侵权指控自然失去根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并非消极防守,而是主动出击,直接挑战对方权利的合法性。
经过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这意味着B某据以起诉的权利基础已不复存在,最终对方撤回起诉,A公司的危机得以化解。
这起案件说明,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方并非只能被动应对。找准专利权利稳定性的薄弱环节,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动摇对方的权利基础,往往能在诉讼格局中争取到更有利的位置。当然,这一路径对证据检索的广度、法律论证的精度都有较高要求,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审慎评估。
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佛山知识产权律师陈锡涛提醒企业注意几个方面:
第 一,收到起诉材料后不要急于下结论。 先梳理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授权公告日、权利状态等信息,判断其是否存在被无效的可能。
第二,重视在先证据的检索。 现有设计抗辩与无效宣告请求都依赖证据支撑,检索范围可涵盖国内外专利文献、公开出版物、展会资料、销售记录等。
第三,应诉与无效程序可以同步推进。 两条路径并不冲突,合理配合有时能起到相互支撑的效果。
第四,日常经营中做好知识产权留痕。 产品设计图纸、研发记录、公开时间等材料,在纠纷发生时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陈锡涛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主攻知识产权法学方向,执业十二年,现为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担任第九至第十一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聘律师调解员。其代理多家家具公司处理专利纠纷案件超过500起,代理益利安、house of cb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进行商标维权,代理各类版权著作权纠纷超过200件,并多次受邀到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驻服务大厅开展坐班指导,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现场咨询指导服务。
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既需要对法律程序的熟悉,也离不开对行业与产品的理解。遇到具体问题,建议结合案件事实咨询专业人士,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应对方案。